吴亦凡影视片段「被删10分钟后劲依旧大这部电影里藏着吴亦凡们的恶」

来源:星辰影院人气:590更新:2023-02-11 06:01:53

吴亦凡涉嫌强奸被逮捕。

阿里女员工被强制猥亵。

霍尊的“沪上情欲流”。

演员田蕤强制猥亵上戏女生被判两年六个月。

最近的新闻一次次刺激着网友的神经,挑战着道德的底线。

古人说,食色,性也。

男女之事,人之大欲,但不加限制地发泄欲望,与禽兽何异?

今天我们要聊的电影与最近的热搜密相关。

关键词:性侵、复仇、欲望、人性。

它便是30多年前,由周晓文执导、伍宇娟主演的《疯狂的代价》。

该片原本102分钟,但现在看到的版本只有92分钟,影片开头公共浴池洗澡的镜头和部分有冲击力的镜头被删除,但并不影响观影。

《疯狂的代价》是新中国第一部全裸出镜的探索电影,它大胆挑战的,不仅仅是当时的审查尺度,还在揭示人性的尺度。

01 侵犯与复仇

青青(伍宇娟 饰)和兰兰(李靖 饰)是一对姐妹。

她们的父母早已离异,且一个去上海,一个去北京,都组织了新的家庭,只留姐妹俩在老家相依为命。

好在她们的生活幸福感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姐姐对妹妹的身心成长关怀备至,以至于妹妹感叹:感觉自己像是姐姐生的。

然而,这种幸福在一个雨夜被打破了。

一个男人将兰兰骗上车,并在无人处对她侵犯。

镜头一转,警察来了,开始对兰兰进行一遍又一遍地问话:他有什么口音?他的脸部有什么特征?他的手被你咬得厉害吗?

并让她回忆那晚的一切细节。

警察这样做肯定是正确的,因为只有足够的信息,才可能尽快侦破案件。

可这也给兰兰带来了二次伤害,起初她是沉默,后来直接拒绝配合。

看着妹妹的反应,青青也受不了,问警察:“非得这样吗?”

除了配合调查带来的二次伤害,更让姐妹俩难堪的是邻居的围观,他们一边看一边议论:“谁被强暴啦?“是那个小的,还是那个大的啊?”

流言是可以杀人的,三人成虎,众口铄金,这样的议论,对姐妹俩来说,不啻为一场精神的凌迟。

但她们所受的伤害远不止于此。

父母接到消息后回来了,对于女儿的遭遇,他们不仅毫无作为,还互相埋怨,激烈争吵,两人能对女儿贡献的建议,就是忘掉这件事,“以后长大结婚了就好了”。

父母在家里待了几天之后,便再次离开,重新回到了以前的生活轨道上,继续留姐妹两个在老家生活。

相比于父母的“看开”,青青则是执拗的,她说:“我要能忘了兰兰这事,活着就不算人啦!”

她带着妹妹不停地在外游荡,发誓一定要找到凶手。

从警察那里,她得知犯罪分子会开车,还曾在她的追求者开的书屋里买过小黄书,根据仅有的线索,她开始疯狂地寻找罪犯。

她学会了照相,然后拿着相机给过路的每一个司机拍照,然后让兰兰辨认。

兰兰出事后,她的追求者因为愧疚关掉了小黄书书摊,在她的要求下,书摊又被重新支了起来,因为她要守株待兔。

一次,兰兰看到了侵犯者,而没有呼救,导致错失抓到罪犯的机会,她怒甩妹妹一巴掌,骂她:“笨蛋,你活该倒霉。”

她的疯狂,让妹妹渐渐害怕,渐渐开始远离她。

就在她的精神接近崩溃边缘的时候,罪犯出现了。

他又一次到那个书摊买书,并与坐在书店里的兰兰碰了个正面。

看到罪犯出现,兰兰大声呼叫,青青则从里屋出来与罪犯进行肉搏。

暴露的罪犯想要开车逃跑,青青却不顾一切地扒着车,最终被犯罪分子从车窗拉进了车里。

危急时刻,警察也赶来了,他们已经侦破了案件,正准备要抓犯罪分子。

警车与罪犯的车展开了一场追逐,在当时的条件下,这场戏相当精彩。

最终,犯罪分子被逼上了高高的塔楼,并被警察抓获。

就在警察压着罪犯从塔楼下来的时候,青青却踢了罪犯一脚,导致其从高处摔下,当场毙命。

影片叫《疯狂的代价》,其实有两层意思:一是罪犯为自己侵犯少女的疯狂付出了代价;二是青青疯狂地想要惩罚凶手,并为此付出代价。

影片中罪犯的下场可谓大快人心,但在现实里还是不提倡,因为青青的处理方法,在复仇的同时,也搭上了自己。

02 青青的动机

明明警察已经破案,而且逮捕了罪犯,青青为何非要再踢上那一脚?有必要吗?还是影片处理太夸张?

要回答这个问题,还要从青青的职业说起。

青青是一名妇产科护士。

影片中有一句台词:“有三种工作对人了解最深——妇产科、法院和殡仪馆。”

在妇产科,青青见了太多女人的痛苦、社会和男人对女性的漠视以及人性的丑陋。

影片一开始就是一场接生戏,产妇生下一个男孩,亲属成群地跑到青青的值班室表示感谢,丈夫兴奋地说:“B超还说是个女的,可你们给弄出个男的,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啊。”

听这口气,俨然是把医生护士当成了送子观音,似乎她们能决定胎儿性别似的。

由于胎儿是青青接生的,家属不仅塞给她大把的零食,还给她围上两条夸张的围巾,围巾靓丽的颜色,不就是他们内心兴奋的写照吗?

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在这里表现得淋漓尽致。

生男孩值得庆贺,生女孩如何呢?

一位产妇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女儿,小女儿出生的时候便夭折了,剩下的大女儿,家人一听说性别便不想要了。婴儿身体条件不好,家里也没有人愿意照顾,任她自生自灭,还说如果活下来就送人算了。

男孩的命贵如金,女孩的命贱如草,这就是青青看到的现实。

女婴夭折对家属来说不算什么事,如果男婴夭折,青青就要遭大殃了。

一位产妇因为胎儿脐带绕颈三周,生下来便夭折了。本来,医护人员并没有什么责任,但产妇的家属在得到消息后,成群地闯进值班室,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一起殴打青青一人,一边打还一边喊:“打死她,打死她,还我孙子!”“杀人啦!医院杀人啦!这不是叫我断子绝孙吗?”

如果你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不管是第一个产妇家属在向青青表示千恩万谢的时候,还是后来的产妇家属对她暴打的时候,她都没有情绪的波动,只是在冷眼旁观、任其发展,似乎那些人感谢的不是她,打骂的也不是她。

这不是因为她寡情,而是因为她见惯了众生之讽刺,不管是感恩,还是辱骂,这些她都经历过必然不止一次。

每天看着性别给女性造成的不公、灾难,她愤怒,但是无计可施。

而这些愤怒,一天天在她心中积压,直到不幸降临到妹妹身上时,她的愤怒爆发了。

当她将罪犯踹下塔楼的时候,她不仅仅是在为妹妹讨公道,也是在惩罚那些不配做丈夫、父亲,甚至不配为人的男人。

她在寻求的,不仅仅是对妹妹的公平,更是两性的公平。

可是,这样的公平哪有那么容易来?

如今,30多年过去了,女性依旧处于弱势地位。

难不成,真的要像影片中所说,等到男人可以生孩子的那一天,女性才能彻底解放,两性公平才能彻底实现?

03 被压制的欲望

影片的故事发生在80年代,彼时,国人刚刚经历过长时间的思想封闭,改革开放的大门一打开,欲望也就喷薄而出。

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荒谬的现象:一方面,不健康的杂志泛滥,一方面人们对两性知识极度匮乏。

在青青的追求者开的“青青书屋”里,书店内,是真正的精神食粮,可是无人问津;书店外,是一个卖成人杂志的书摊,购书人络绎不绝。

书店旁边的墙上,大尺度的画报更是令人咋舌。

画报上的女人搔首弄姿,书名也让人浮想联翩。

在这些杂志中,女人被高度物化,成了发泄欲望的对象。

影片中还有让人印象深刻的一幕:兰兰被侵犯后,她的父母回来了,火车站里,有人走到她面前,向她推荐不该出现的书。

罪犯侵犯兰兰,除了自身道德原因之外,当时的社会氛围想必也起着一定作用。

欲望的味道,充满在街头巷尾,潜伏在不可知的角落里,一边被压制,一边在滋生,一旦冲出牢笼,难免有人遭殃。

情况的复杂在于,当欲望横行的时候,“性别”教育却是落后的。

影片一开始,是一段洗浴的画面,兰兰哭着问姐姐:“姐姐,我这是怎么了。”

姐姐解释说:“兰兰不怕,每个女孩子长大都会这样。兰兰长成大姑娘了。”

其实,那是少女的初潮。

学校里,老师在课堂上讲着“生男生女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个说法比起以往人们认为生不出男孩是因为女人肚子不争气的观念,已经进步了不少,可是,老师的知识储备和教科书的内容其实远远落后于当时的学术研究。

此时,还是一个对医学知识痴迷的学生,在课堂上将自己在课外读物中看到的最新研究成果念了出来,为师生填补了一个知识盲区。

30多年过去了,伴随着互联网的发达,我们生活的环境愈加光怪陆离、复杂多变,可性别教育的普及仍然举步维艰,与此同时,也导致懵懂的未成年人,尤其是儿童不知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

人,几乎不可能做到清心寡欲,所以,如何与欲望共存,不侵犯他人,又懂得保护自己,是一场必修课。

至于所谓的“人之大欲”,也必须在合乎法律、合乎道德的红线内解决。

若像吴某凡等人一样肆意妄为,践踏女人的身体和尊严,那就等着法律和道德的惩罚吧!

(完)

吴亦凡影视片段「被删10分钟后劲依旧大这部电影里藏着吴亦凡们的恶」

中演协如何评价吴亦凡事件?

中演协评吴亦凡被批捕:飞得再高膨胀再大,任性妄为终会脱轨。

8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凡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随后,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表题为《“脱轨”的代价》的文章,评论吴某凡被捕一事:

自吴亦凡事件在网络爆发,呈现在公众面前的是一个罔顾法纪、恣意妄为、金钱至上、随心所欲的“明星”。作为文艺工作者,以艺术作品弘扬中国文化的基本职业作用无从谈起;作为公众人物,传递核心价值观的社会职责置若罔闻;

作为拥有庞大粉丝群体的“顶流”,触犯法律底线,造成极其恶劣、难以挽回的社会影响,行业难容。目前吴亦凡影视、音乐、综艺等相关作品均已下架,其本人也将接受法律制裁。

演艺圈是显性“名利场”,容易让人迷失。一些人逐渐飘飘然,忘了本分,忘了责任。自以为有颜值、有粉丝,就可以没有敬业精神,没有职业道德;自以为有卖点,有关注,就可以没营养、没艺术追求;自以为有资源、有流量,就可以没人品、没底线。殊不知,

德不配位的明星如同空中泡沫,飞得再高,膨胀再大,也终会破灭,任性妄为终会脱轨而出。

律师解读犯罪者被批捕的条件:

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主任庞九林、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晨表示,按照我国刑事法律规定,批捕需达到至少3个条件: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其次,法定刑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另外,如果不予批捕,嫌疑人会发生一些社会危险性,比如骚扰被害人,干扰证人作证,串供,毁灭、伪造证据,实施新的犯罪、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等。

庞九林补充分析,此外,针对可能涉及的强奸罪,法定刑幅度分别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嫌疑人被指控犯罪事实的量刑区间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等情况的,应当予以逮捕。

以上内容参考 北京日报客户端-吴亦凡被批捕,中演协发声!从刑拘到批捕意味着啥?解读→



吴亦凡影视片段「被删10分钟后劲依旧大这部电影里藏着吴亦凡们的恶」

吴亦凡事件给演艺界敲响了什么样的警钟?

法律面前,任何领域的违法行为都无法逃脱制裁。

近年来,一些流量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因为打架斗殴、嫖娼、吸毒、代孕、强奸等,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吴亦凡事件不应该只是公共舆论的一次“盛宴”,更应成为演艺界的一次警钟,国内娱乐圈存在的畸形生态该彻底整治了。

今年3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广播电视节目主创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以对有关节目的播放予以必要的限制”。演艺行业应当严肃认真地开展自查自纠,相关部门则应睁大监管的眼睛,对劣迹艺人一封到底,对涉嫌违法犯罪者依法严惩。

吴亦凡事件始末:

2021年7月,都美竹爆料吴亦凡性丑闻,引发大众关注;截至7月23日,吴亦凡15个代言全部取消合作。 

2021年7月22日,北京朝阳警方发布调查的情况通报:2020年12月,吴亦凡经纪人以挑选MV女主角面试为由,约都美竹参加聚会,都美竹酒后在吴亦凡家中留宿,两人发生了性关系。随后,诈骗嫌疑人冒充被吴亦凡欺骗感情的女性骗取都美竹信任,获取都美竹手中的交往信息。

接着以都美竹的名义与吴亦凡律师联系协商赔偿,最后再冒充吴亦凡工作室与都美竹协商赔偿。《法治日报》评论道,吴亦凡事件启示在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厘清真相,法律是最有力的定音锤。无论是谁,违法必惩。

2021年7月31日晚,据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官方消息,吴亦凡涉嫌强奸罪被刑拘。

以上内容参考 新华网-国内娱乐圈畸形生态该彻底整治了!吴亦凡事件给演艺界再次敲响警钟、百度百科-吴亦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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