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击忤逆不孝,儿子已成年忤逆不孝该怎么办

来源:星辰影院人气:510更新:2023-02-18 23:48:49

依法整治忤逆不孝,与其苛求不如鼓励完善

背景:

近日,陕西安康旬阳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打击忤逆不孝违法行为的通告》。内容是,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将依法打击整治“子女居住在新房楼房中,任其老人居住在旧房危房中”“子女对父母老人进行歧视、侮辱、打骂、伤害甚至虐待、遗弃”“霸占老人‘一折通’将政府发放的补助金、养老金据为己有”等六种忤逆不孝的违法行为。

北京青年报发表东原的观点:

在中国古代,忤逆不孝是一个很重要的罪,杖打逆子的故事有很多。有人说,这是传统孝道特别是三纲五常那一套,有封建落后的一面。其实在现在,围绕孝顺父母和建设和谐家庭关系,不少法律规定已经讲到了。正如旬阳县通告中提到的《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此都有涉及。虽然法有规定,但在习惯中,不少人还是把孝与不孝、如何对待父母当作一种私事家事。多数老人面对不孝子女,往往摇头叹气,实在过分难以忍受,也是找姻亲长辈和基层干部求助;退无可退、忍无可忍之时,才会想到用法律维护权益,而且即便到了这一步,主要也是为了讨要生活费。旬阳县通告讲的“打击整治”,则有政府部门主动出击的意思,这在以往还是很少见的。道德与法律从来都不是割裂的,而对于写进法律的道德内容,更应该通过法律来维护。孝与不孝从来都不是私事家事。严格说来,孝并不是多么高不可攀的美德,而应当是每个人都要做到的,做不到就应该受到惩罚。因此,姑且不论旬阳县认定的六种忤逆不孝是否还有商榷的空间,也不论其他地方是否应该借鉴旬阳县的做法,总之,通过法律来惩治不孝行为和维护孝道的价值,这个大方向是对的。

小蒋随想:

“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一层面看,孝不孝敬老人既和每个“小家”的美满与否有关,又对社会“大家”的和谐构建有着深刻影响。关注孝老问题,更有银发浪潮来袭、社会步入老龄化的大背景。然而,现实中的一些状况未必让人乐观,个别人的态度令人摇头。旬阳县的这份通告,列举了六种“忤逆不孝”情形。对“忤逆不孝”这一表述,有人微词蕴含封建思想。可是,“侮辱、打骂、恐吓、霸占”分明是赤裸的、残暴的、恶劣的伤害,说“忤逆不孝”都是轻的,要是搁在外人身上,早拨打110乃至闹上法院了。还有法律人士认为,旬阳县的通告出发点值得肯定,方式有待商榷,并指出“旧房”不好定性、“村委会代为起诉”于法无据等。从操作层面看,这些方面可能有“瑕疵”。但是,只要管理者和执法者有为老人维权的意识,就会考虑遇到梗阻时的解决办法,这才是最重要的。旬阳县司法局宣传部门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并非以打击为目的,“侧重于对当地居民道德教育”。所以,不用担心“用力过猛”。旬阳县这个通告难免存在局限和不足——要求一个县司法局起草的东西“尽善尽美”,并不现实。与其苛求,不如鼓励完善。同时,还应呼唤其他地方或是更高层面制定和出台弘扬尊老、践行孝老、惩处坑老的举措。人都有老的那一天,孝老不能变成“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 。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关于打击忤逆不孝,儿子已成年忤逆不孝该怎么办

对付不孝之子有哪些方法?

具体如下:

一、要耐心对待、耐心教育、耐心说服,使之回心转意。

二、继续关心不孝的子女,不要寒心,要热心相待,达到以心换心的目的。

三、要求同存异,社会越开化,老少之间的不同思想越加深,对青年人也要理解。不能因为存在“代沟”,而认为子女不孝。

四、要依法办事,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规定,子女必须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对不孝子女,法律可判处强制执行,如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扩展资料:

孟子列举了五种不孝的行为,这五种恶习即使放到今天,也有着无比重要的意义价值。

一、好吃懒惰

原文: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

释义:四肢懒情,不懂得赡养父母,是第一种不孝。

解读:放眼当下,社会浮躁不堪,现代的年轻人已经被电子产品绑架,科技发达带来便利快捷的同时,也让人变得越来越懒惰。懒惰会让人学会逃避问题,并且变得满口谎言,时间长了,会让一个人充满负能量。很多人知道自己应该独立,但到了二三十岁还要靠父母养着,是典型的巨婴,妈宝男。这种人会一直依靠父母,吸父母身上的血,而不懂得如何赡养父母。

二、好饮酒

原文: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

释义:不懂得珍惜时间,喜欢酗酒,这是第二种不孝。

解读:酒本身就是一种慢性穿肠毒药,喝多了喝醉了自然会让父母家人担心,毕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是很大的不孝,不孝敬自己的父母,你的儿女将来也不会孝敬你,有因必有果。

三、贪恋财利

原文: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

释义:偏财好利,并过于偏爱妻子和儿女,而不去赡养自己的亲生父母。这是第三种不孝。

解读:在利益面前,很多人会违背道德,作出一些错事,导致兄弟闹翻,让做父母的伤心欲绝,有的甚至为了向父母索取利益,把他们告到了法庭上,这就是大不孝。还有些人成家后,心里面只装着老婆孩子,而完全不关系父母。

四、纵欲好色

原文: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

释义:过于放纵自己,沉浸于声色享乐之中,让做父母的蒙羞,这是第四种不孝。

解读:这种人是最自私的,他们只会考虑到自己的利益,做任何事情不会考虑家人朋友感受,沉迷于声色享乐,纵欲好色之人,就算拥有好的命也没用,再好的命也经不起“作贱”,这种人早晚会耗尽家财,贫病潦倒孤独离世。

五、逞勇斗殴

原文: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释义:逞能,喜欢打架斗殴之人,终会殃及父母,这是第五种不孝。

解读:打架斗殴之事绝不是好事,这种人不论输赢,一则损害自身形象,另一方面也会殃及父母,不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精神上都会带来重负,此为不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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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电视剧《守护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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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剧情简介:

幼年时,林佳一因家中变故被父亲林世渊独自一人含辛茹苦带大。林佳一长大后格外任性,做事不计后果。 林世渊意识到女儿的问题,为挽救女儿,将其赶出家门,让她从基层职工做起,接受社会锻炼与改造。

失去富裕生活的林佳一负气出走、流落街头,被北京胡同里土生土长的快递员陈曦所救。普通的百姓生活让林佳一无从适应,更惹出重重祸事。面对齐心协力共度难关的陈家人,林佳一心底的善良被激发。

陈曦对爱情、家庭的责任感教会了林佳一如何重新塑造自己,也带领林佳一用劳动创造价值。陈曦在日夜相处中改变了对林佳一的印象,两人就此相爱。而此时,林佳一昔日男友黄在远再次出手欲重新追求改头换面的林佳一。

林佳一的亲生妈妈也从美国衣锦还乡,并试图让林佳一重新过上不用劳动的生活,林佳一和陈曦之间的感情变得岌岌可危。最终,林佳一克服重重阻碍,奋斗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正能量女孩,也收获了和陈曦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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