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联合出品方怎么查(警方调查情况:)

来源:星辰影院人气:821更新:2023-05-16 16:09:05

网上的电影投资是不是假的
今年是影视行业风口,因为有国家政策支持,鼓励个人参与投资电影的摄制,所以个人是可以享受电影文化发展的红利的。
如何识别影视投资骗局,基本上搞清楚几个情况就可以了:
1,电影是否可以在国家电影局官网查到备案证。查不到就别碰!
2,电影是否开拍或者拿到龙标(公映许可证)定档上映。最好是拿到龙标的。
3,打款是否是电影的出品方或联合出品方的对公账户。如果不是基本是骗。
4,是否签订纸质合同,合同里有没有注明回报周期、超时未能上映的处理方式和风险提示书。而且最好是面签。
投资一直都是伴随着风险,电影也不例外,投资需谨慎!
有什么不懂的请回复我。
电影收益权转让是骗局吗?要怎么分变
不清楚
流浪地球2联合出品方名单

《流浪地球2》是由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郭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出品。

由郭帆执导,吴京特别出演、屈楚萧、赵今麦、李光洁、吴孟达等领衔主演的科幻冒险电影!

46亿票房,181万人给出了7.9分的高分,有了这么漂亮的数据,网友们自然期待第二部的到来!

幸运的是,第二部不仅留住了极具票房号召力的吴京,还邀请到了李雪健、沙溢、宁理、王智等优质演员,刘德华还特别客串!

就在刚刚,吴京、王智、沙溢更新了动态,为1月22日上映的《流浪地球2》预热,海报上清楚地写着:2023大年初一!这也就是说,这部戏不会撤档或者延期!

第二部流浪地球讲述的是太阳即将毁灭,人类在地球表面建造出巨大的推进器,寻找新的家园。然而宇宙之路危机四伏,为了拯救地球,流浪地球时代的年轻人再次挺身而出,展开争分夺秒的生死之战的故事!

从故事内容到演员阵容,这一部都是值得期待的!




电影投资栏里面的联合出品方是什么??
就是很多家公司同时参与出品和发行
电影应该怎么投资?

电影投资有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了解项目情况

首先确定影视公司的真伪和影视项目的关系(通过企查查核实该影视公司的真伪和是否存在征信问题;影视公司和影视项目是否有签约合同,是否为该影片的出品公司)选择想要投资的电影。

第二步:选片

影视行业百花齐放,当前可投资影视作品众多,筛选作品首当其冲,综合手里的电影项目资料去进行了解电影项目资料与合同。

第三步:预付定金

选片完成后给出品方对公账户预付定金(定金一般是认购份额的10%左右,转账对象只认准出品方对公账户,任何私人的账户都拒绝打款)

第四步:签订纸质合同

定金交付后出品方会给投资人邮寄合同一式两份,签署后邮寄一份回出品方即可,如果距离较近也可以和出品单位面签。

第五步:补齐尾款

合同签署完毕后3天内补齐份额认购的尾款然后等待电影上映行份额分红。(一般为电影上映三个月后开始分账,电影上映后我们可以在猫眼专业版app上事实查看每日的票房,分账包括:票房,电视,网络,广告植入,元素等收益!)


上海破获4500万影视投资合同诈骗案是怎么回事?

近日,上海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通过虚增影视剧制作成本、夸大预期票房收益,骗取投资人投资款,涉案金额超过4500万元,涉及全国各地投资人260余名。这也是上海市破获的首起影视投资合同诈骗案。

2019年3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接到市民何先生报案:2019年初,沪上一家影视投资中介公司的员工通过社交软件与他结识,并告诉他一个内部消息:年内将有一部成本高达2.6亿元的大制作电影上映,上映前,可以通过本市一家影视公司参与电影的版权投资。

这名中介还一再声称,这部电影的预期票房保守估计可达20亿元,以投资100万元为例,至少可获得360万元收益,机会实属难得。

这样的好事,听起来就像骗局。但何先生上网查询后发现,这家影视公司的确存在,而且就是中介提到的那部电影联合出品方之一。于是,何先生便通过中介公司与影视公司签订了一份《电影合作投资协议》,约定以50万元投资款获取电影0.25%的版权收益。

就在何先生坐等收益时,电影上映了。结果票房惨淡,仅有6300万元,与中介公司宣称的20亿元预期票房简直是天壤之别。此时,影视公司以票房不到预期为由,仅兑付给何先生1.3万元,50万元投资款等于是打了水漂。

本以为是时运不济、投资失利,但一个偶然的机会下,何先生在某网站论坛上发现,与他有相同经历的投资人竟不在少数。唯一不同的是,他们投资时获知的制作成本不尽相同,从7000万到2.6亿元不等。感到上当受骗的何先生向警方报案。

扩展资料

警方调查情况:

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初步调查后发现,类似的投资人的确很多,而且都经历了制作成本数倍溢价、票房估值大跌眼镜的情况。警方分析认为,这背后很可能隐藏着一个恶意骗取影视投资人投资款的诈骗团伙,于是立即立案侦查。

经查,2018年9月,犯罪嫌疑人包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上海设立了一家影视公司,在无能力支付投资款的情况下,先行与某电影出品方签订协议,约定出资购得某电影18%份额的票房收益权和署名权。但双方明确约定,包某的公司不得擅自转让所持份额或用于融资,否则将不再享有电影的票房收益权。

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间,犯罪嫌疑人包某等人违反约定,精心设计编排话术,通过高额返佣的方式勾结全国多家中介公司,大肆招募投资人。招募过程中,犯罪团伙以与出品方签订的协议为掩护,混淆“版权”与“票房收益权”的概念,虚增电影制作成本、夸大票房预期收益,吸引投资人投资购买所谓“收益份额”。

先后骗取260余名投资人共计4500余万元投资款后,包某等人才将其中的1000余万元支付给电影出品方购买份额,剩余款项则用于佣金提成和个人挥霍。

得知包某公司擅自转让投资份额后,电影出品方按照协议约定未予兑付票房收益。包某等人为了掩饰非法占有投资人投资款的真实目的并逃避打击,就用骗来的钱,以实际票房6300万元按比例兑付投资收益共计100余万元,造成投资人巨额亏损。

这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财物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224条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参考资料来源:新民晚报-投资电影吗?票房20亿的那种!上海警方破获首起影视投资合同诈骗案


请问一部电影的“出品方”“投资方”“发行方”分别是什么意思?他们分别负责什么?

电影的出品方即投资方,主要是通过调查来决定是否值得出品该影片,发行方就是电影拍好了需要向市场上推广和宣传的,以下是出品方和发行方具体的介绍:

影片的投资方,又称出品方。出品人负责影片前期的市场调查,看类似的影片的电影市场是否有前景(比如说票房情况、受欢迎程度、续集的可能性等),通过调查来决定是否值得出品该影片。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他们就找到所属的电影集团投资制片人及相关人员,开始选导演、剧本、演员、赞助商等。这部电影的版权、相应收益、周边权益等都归投资方所有,最主要的是票房的分成也是归投资方所有。

2.发行方的工作就是去做拷贝、申请密钥、排档期、把拷贝寄发影院、做宣传、购买广告、谈判分帐比例、跟院线签合同(虽然这一部分很多是中数代签)。还有体力活,放几十号人去全国各地的影城做活动、做宣传、定影城的广告位、盯排场、做监票等等。这些工作都是专业活,一边制片公司不做(制片公司有发行业务的除外,当然大的制片公司现在都有发行业务)。发行方就做这些工作,赚票房分账的钱,最后片子卖完了,投资方应得部分里面,分一部分给发行方作为代理费。

联合出品则是表示有多个出品人,出品人表示只有一个出品人。

出品和发行也是不一样的,出品指的是电影的制作和投资,影片完成后,制片公司还要进行影片的洗印,向市场进行宣传和推销,发行指的是将影片推向市场的公司

一部电影的过程大概是:策划-剧本-筹备-拍摄-后期-发行-上映。但其中过程中有很多重叠,比如发行有时候甚至从剧本或筹备就开始了。其中的XX方很多,大概在这几个过程中,有的只是某个过程细分的工作单位。

拓展资料:一部电影还有重要的一个人物——制片人

制片人是代表出品人负责具体的电影、电视剧项目策划、生产、发行等一系列经营活动的负责人,是影片生产的主持者、投资者或其代理人,是决定一个项目成败的关键人物。从寻找适合的剧本开始,之后确认导演、主要的演员以及其他的工作人员,接着去找投资人或者电影公司哪里寻找投资,随后才能开始拍摄影视剧。发掘了剧本,对影视剧做了初步的构想,提供了影视剧开发和制作的环境和资源,甚至是选择导演。因此,制片人保留有对影视剧的最后的审判权。

参考资料:

今天起,电影管理工作划入中共中央宣传部 - 中国电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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